法律问答

我丈夫是一名公务员,已经结过三次婚,有一个女儿和第二个女儿,有一个儿子和第三个女儿,我没有结过婚,也没有一个孩子,请问,我们能不能再有一个?

2020-03-14 09:1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哪些城镇居民可以再生育1个子女:  1夫妻均为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4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公务员是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退休时自然在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通许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可以转回郑州。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入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可以持卡在国内任何中国银联网店和ATM机上存取,同行存取转正不受手续费。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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