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协议离婚,我们可以分居,不去对方所在地,签协议离婚吗?

离婚
2020-03-14 07:3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提出离婚的,若有证据证名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分居协议,最好签署分居协议。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协议约定双方所得财产的归属,仍然和起诉离婚前一样,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当事人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分居协议的,可以就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财产归属等问题作出约定,约定只要经双方当事人签字,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分居协议,但在民事领域,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