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4年借出去钱16年都2年了她说17年还借据是14年二月写的17年还款借据是否到期了

2020-03-14 05:0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借条日期不是借条的“有效期”:借条永远有效,你永远都有权持借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只是你凭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保护你权利的“有效期”,法律上这个期限叫诉讼时效
    (2)你的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你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不归还时起计算。
    (3)如果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你要求法院保护你的债权,可能被法院驳回而不能借助法院的强制力量要求对方归还,但你仍然可以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条向对方索要欠款,只要对方同意还,你就有权接受。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 借条,内容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果有担保人,还应写明担保的形式和担保人。
    如果借条只简单写了借了多少钱,没有写还款的时间,可以认定是一种无限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如果借条可以证明借款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 借款关系的诉讼时效是2年。借条中约定还款期限的,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中断后重新计算不受次数限制,但是不能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另外,因为在外地,并不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节,所以,诉讼时效过了。但是诉讼时效过了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诉权,小张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而且法院也不主动审查诉讼时效,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后,法院才审查。
    附民法通则条文: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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