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用贷款买了车,但贷款时写名字的是我的,已经两个月没开了。 我们离婚了,我想要这辆车,但他不给我。 怎么办

离婚
2020-03-14 02: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是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一样,是无法办贷款的。贷款机构在发放贷款的时候,都会视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此时若借款人仅能提供社保卡,是无法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的。
    借款人若是想要申请贷款,在提供社保卡的同时,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个人身份证、银行流水等贷款材料。
    向贷款机构提供以上贷款材料并经过审核以后,才能办理贷款。
    因此,单凭社保卡是不能申请贷款的,不过,申请贷款时,提供社保卡等贷款材料,可以给借款人加分,这样,成功获贷的机率也会更高些。
  • 离婚房产分割首先应明确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例如:
    1.两人一起供房,房产又是婚后的,肯定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2.怎么分配一般都是看你们协商还是走法庭,协商就是看你们怎么能达成一致即可,一般都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一人一半以后也不
    可能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普遍的解决方式。走法律要看你们谁是过错方,最终按照比例来分。
  •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予以一定的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