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收到了一份民事申诉,我已经违反了商标,也就是说我卖了一瓶10.00美元,他们说这是假的。但是小商品在市场上,具体的真假也不知道。如果我们能提供购买商品的地方和供应商,但这个证据与被告的产品不一样,好吗?

商标
2020-03-13 14:0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对等赔偿的原则(1:1)。
    即经营者应对消费者所受到的所有消费损害予以全部、等价赔偿。  消费者遭受侵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对此,有过错的经营者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赔偿损失的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受到的财产、人身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得以恢复到损害前的状态。所以这种对等赔偿仅仅只是有过错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的最基本的法律责任,也是适用最广泛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17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 构成要件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 注册商标的好处!
    1.注册商标可以获得国家政府的支持,还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可以利用法律维护权益。
    2.注册了商标的商品才可以进入到大型商场,超市销售。几乎所有的超市都是限定只有注册商标的产品才可以进入!
    3.注册了商标的产品更具备可信度,可以得到广大的消费者的信赖,吸引更多的顾客群。
    4.注册了的商标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投资等。
    5.总有一天你的企业都是要壮大的,或许某一天你们公司壮大了,你才发现你的商标却被他人抢先注册了,这时候你使用该商标就是侵权就是要赔上巨额资款,还不得在使用该商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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