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随时解除
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认为适合解除合同的时间,但是如果发生下列两种情况,委托合同不得终止:
1、《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
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
继承人、
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委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2、《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因受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
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