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矛盾吵架。 对方先动手。 然后,用刀砍人。 但是受伤的对手有点严重。 我们被他们拿着刀割断了大腿。 对方是去年从屋顶掉下来的,自己身上有个老伤,现在对方不会依靠医院出院。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打官司赢吗?

2020-03-11 09:4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造成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赔偿协商解决,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 是要被判刑的。和别人打架并将他人打成轻伤的,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聚众斗殴罪,应分别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或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另外,问题所说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是关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程序方面的规定,如果被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应处予什么样的刑罚,最终要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后依法进行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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