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退休十级残疾人的咨询赔偿问题上,寻求帮助

2020-03-11 01:0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十级的伤情情况很多。主要是机能受损程度,可以据此要去赔偿。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
    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2551 元=2551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 工伤鉴定级别之后,企业要赔付员工。
    1、工伤鉴定级别之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都会对伤残职工进行赔偿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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