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听听财产权的40年和70年的不同。 我买的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和住宅生产证。 说到所有权较高的房子,我们小区只有70年的所有权,其馀的都是40年的所有权,如果40年的所有权到期的话想商量一下。 这房子还是我的吗?

2020-03-10 23:4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小产权房40年到期怎么办”这个问题,提供以下建议供参考:
    (1)40年产权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样的话,居住密度相对较高,居住氛围和品质就下降了。此外,40年产权房因为公摊大,使用率会较70年产权房低。
    (2)40年产权商用住宅在生活费用、买房税费、二次交易费、贷款以及付款方式上通常会有所差别,购房者在出手之前务必打听清楚。一般来讲,这类物业,业主需支付的水、电等费用较之民用标准要高出许多。但目前,开发商大都在前期开发中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与政府协商,承诺日后能按照民用水电标准收取,但具体怎么交法,业主们还需等到交了房才能真正知道;而且此类物业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限上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3)40年产权房存在办不到产权的风险。因此,购买前,购房者应首先确定楼盘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备基本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五证。
    (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

  • 1、所谓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房产所有权。
    2、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
    3、70年后,国家可以有两个选择,其一,继续出让土地使用权,你再交钱。其二。国家收购你的房产,但要有折旧,国际惯例是2%/年的折旧。
    4、目前房地产商为了赚钱,基本不搞百年大计。房子能住50年的绝对是良心屋了。
    5、地方政府往往喜欢大兴土木,借公共交通等等搞各种名目的建设,而70年内拆迁,你可以获得补偿。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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