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交易账号的对方交付了假身份信息后,最后通报了对方是网络欺诈

消费者维权
2020-03-10 07:1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有效举报网络诈骗行为
    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由于互联网的隐匿性,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为公安机关办案增加了难度。遭遇网络诈骗,应尽早向公安机关报案,方可能追回经济损失。同时也可通过对诈骗网站、诈骗分子的即时通讯账号举报,防止其他人继续遭受损失。注意事项如下:

    1、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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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尽可能多的留存证据,例如以下内容:
    (1)打款记录截图或银行转账单据:
    (2)聊天记录截图
    (3)通话录音,
    (4)短信记录截图。
    (5)往来电子邮件。
    3、将公安部门的接警或立案回扰、证据材料、违法网站网址、违法即时通讯账号等一并向举报中心提交。

  • 1、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标准。

    2、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3、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 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的维权,在新《消保法》中,设置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连带责任(第四十四条)——如果在网络上购物时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直接找网络交易平台交涉,而网交平台需要先行替卖家进行赔付。不过,这一先行赔付并不是无条件的——当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才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新《消保法》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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