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们这个单位,我们没有同工同酬,我想和你们商量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妇女权益法》第4章第24条:男女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方面,是否没有法律效力?

2020-03-09 07:4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只要工作的岗位、职级、内容相同,应做到“同工同酬”——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
    “所谓‘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们的工资数额一样,而是允许在同一工资区间内进行浮动”。

  •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人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在编人员的待遇不是按照《劳动法》调节的。而是依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条例》,其入职条件、学历、经历与合同制人员不一致,而且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称工资。而职称工资是评聘结合的,所以工资组成不一样,因此同工缺乏依据。


    2.《劳动法》里的同工同酬指的是合同制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同工同酬,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与单位确认的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人事关系,其待遇依据《劳动法》,其待遇在录用方式、劳动报酬来源、适用法律上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同。
  • 关于劳务问题何时解决,怎么才能实现同工同酬,根据劳动法规定,约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且必须签定合同,如果待遇差不多就可以,假如只为了个保险和正式员工的待遇,建议参考一下其他正式员工的待遇、福利,如差别和工作内容甚远,才提出相关要求或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反应情况。假如待遇仅超出最底薪资标准,才能有胜算的筹码(工作待遇还算过得去的话,又在试用期,省的为了一千几百快补偿,而失去了一份工作),好好和公司商榷转正事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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