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封谅解书,行政处罚,吊销驾照,你还会被判刑吗?

2020-03-08 15:2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
  • 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可见,只有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才构成危险驾驶罪,才会被判处拘役的刑事处罚。酒后驾驶,未达到醉酒程度的,不是犯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且终身不得申领。可以参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驾驶证。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