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我想商量一下,以前没买农村医疗保险,刚买了一个月就动了手术,而且还在异地做了手术,所以拿到收据报销是在七个月之后

2020-03-08 08:2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退休,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曾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足当地最低缴费年限的,还可以逐年缴费直至达到法定最低缴费年限,也可以一次性补足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 1、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2、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    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由于网络不通或欠费封锁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能实时联网结算的,由异地就医人员全额垫付费用后,携带相关报销凭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异地就医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结算,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和异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结算互为垫付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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