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还在拍拍贷借走5000元钱,5000里边包括1200的贷款利息,如今贷款逾期,要还8000多,各种各样电话轰炸手机联系人

2020-03-08 04:3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不按时还债怎么办
    《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准备好证据材料起诉,避免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 1、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两年没有起诉债务人,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或者即便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祛除该影响后仍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在庭审之中债务人是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了超过诉讼时效,这必然导致债务人无法实现维权目的。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债务人随时可以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4、诉讼时效届满前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诉讼请求权,为诉讼时效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在中断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5条、138条、139条、14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6条
  • 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
    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
    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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