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家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我出资30万,70万,对方负责公司的发展等同于CEO,我只做监事,我应该多少股份。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3-08 00: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 条
    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前,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
    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
    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
    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
    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 关于注册公司的风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代理注册公司面临以下风险:
    第一 行政责任. 针对虚报注册资本或者抽逃注册资本的行为,工商管理部门一经查实会对公司除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二 刑事责任: 虚报或抽讨注册资金数额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可以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 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如果有注册资本虚报
  • 公司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  公司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法院还要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其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其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
    (二)十六条规定: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同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处理涉及公司股权的离婚案件,耗费时间和精力较长,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复杂,且法院的判决还要等公司的股东决议,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很难把握。  离婚时股权分割:  
    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  
    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4、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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