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部手机4000支付两个月的贷款,640.27支付一个月200元,三个月的利息超过900元,如果我不退还什么后果?

2020-03-07 11:4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驴打滚”,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不但要合理更要合法,所以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呢,上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 您好,无抵押贷款与抵押贷款不同,由于没有提供抵押物,在借款人无法还清贷款,出现无抵押贷款不还的情况下,银行无权直接拍卖借款人的任何个人财产。对于无法到正常到期还款的现象,银行一般会做延期处理,贷款人也可以申请延期要求。
    若贷款人无力还款又没有提前申请贷款延期处理,则借款人的信用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影响。若多次延期,银行将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你们的借款合同有双方签名盖章,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借款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2、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向对方阐述利弊,要求尽快还款,但要提供借款人的详细住址。
    3、若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收到律师函之后,及时采取行动归还本金,则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若借款人收到律师函之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则你有权凭借合同,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归还到期欠款。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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