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就是一名暑期工,沒有干满一个月,由于老总一直大吼大叫,确实干不下来了,她说走也不给发放工资,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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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或者自力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具体如下:
1、到你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
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
2、你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
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3、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
仲裁情况,你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你去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考勤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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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
合同。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打工时可以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约定明确报酬,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暑假工工资低于最低劳动保障是1770不违法,因为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就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但是暑假工的工资他还是要发给你的,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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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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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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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