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做暂住证时找不到本人的信息,我可以去别的派出所查户口信息,转移过户口,不能做暂住证,我该怎么办?

2020-03-06 18:5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迁移,要先办理准迁证,再办理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户口迁移的基本程序:向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待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拿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拿迁移证到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完成入户登记。
  • 被赡养人的户口迁往赡养人所在地,是可以的。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提出申请: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和子女的关系证明等有效证件,以“投靠子女”为由,向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开出《户口迁移准迁证》;
    (2)迁出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准迁手续,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
    (3)按上户口:带上有效证件和户口迁移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在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上户口。

  • 一、办理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四、办理时限:   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给证件。  
    五、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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