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一个55岁的糖尿病患者,已经10年了,从事体力劳动。现在他不能做体力劳动,因为糖尿病的并发症。我想他有老年痴呆症的迹象。我能回来吗?

2020-03-06 13:43: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办病退办理程序
      ①材料审核:由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经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申报病退的职工到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购买病退材料(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申请表、职工患病或伤残情况调查表、档案袋);申报病退职工要将需要鉴定的病种报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按照《非因工伤职工十种常见疾病劳动能力鉴定基本检查项目》要求,提供县级以上原始住院病历及以往病例资料。凡是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的,要加盖医院病案室章或医务科章,没有加盖印章的住院病历视为无效病历。
      ②办理公示:由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 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 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  一般来说,职工符合病退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办理病退,办理病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医务技术鉴定结论;

      ⑥欠费企业职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职工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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