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60岁和一个50岁的两个老年人和一个50岁的一方遭受轻伤,请你承担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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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八岁老人被打,打人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殴打他人,依法从重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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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调解没有一定的标准,只要双方都觉得合适,可以接受就行。
一般来说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补贴费,交通费,以及一定的营养费,可以向派出所咨询具体情况。你现在所花的钱都有单据,可以作为凭证,但后续还需要花的钱要有个概念
另外,如果在纠纷中双方都有过错,则需要适量减少对方的赔偿,达到公平的效果,如果是在调解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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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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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