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营业执照的名称发生变更,但变更后原法人签订了合同。合同有效吗

2020-03-05 09: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变更需要的资料如下:

    1.需要从工商局领张公司登记备案书(可从工商局网站上下载),根据要求进行填写。

    2.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3.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制定股东会决议。

    4.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

    5.准备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和复印件。

    6.携带公司公章和资料去行政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7.材料审核合格后,需要股东到场签字。
    待5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39条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有关《营业执照》上面中所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该办理换发营业执照。

    第9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是名称。即是说只要上述记载的内容有发生变更的,就需到所在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办理,换发执照。

    依照《公司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所在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日期是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有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等事宜。
    公司营业执照中所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走正规流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换发营业执照。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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