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去年买的商社,如何提取公积金,具体需要哪些资料?

抵押担保
2020-03-05 07:2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④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 商业用房是指自营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区别于自住、自用的房屋。个人购买商业用房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范围是有具体规定的,有两种房产不在贷款范围之内:一是使用权房;二是商业用房。目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个人住房有:
    (1)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包括经济适用房、商品房;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不可售公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修)房贷款的;
    (5)为配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填写《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3、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原件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已被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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