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1年10月哥哥借给了弟弟借款人,哥哥借给了弟弟,签字保证了,那时哥哥不在现场,你说这个借款有20年的有效期吗?

2020-03-04 12:5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有借条的,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1.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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