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起草是怎么撤销的,怎么撤销的,怎么撤销的

刑事辩护
2020-03-03 15:5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罪要立案,其中一个必备条件是财产损失达到2000元以上,没有实际的财产损失,即使对方主观上有盗窃的故意,但是没有实际实现的话,司法实务中通常是不予追究的。此外,只要是入室盗窃,无论有没有损失,都应当立案。
  • 盗窃不管多少都可以立案,但是有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是不同的,而且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追责标准也是不同的,一般情况盗窃超过2000元就可以立刑事案件。
  • 查明存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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