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武汉黄皮私家车的老板,2015年我买了一辆二手车,2003年,近15年,请问哪个部门申请废品。

其它
2020-03-01 18:29: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申请二手车延缓报废年限,  
    1、车主将达到使用年限车辆的牌照和行车证交到车管所,领取《申请延缓报废审批表》及报废通知单。  
    2、持申请表和报废通知单查档。  
    3、查档合格的车辆到指定检测站上线检测车辆性能。  
    4、车辆综合鉴定后,合格车辆返还车牌、证,签延缓报废时间章。不符合延缓条件的、鉴定不合格的车强制报废。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购买二手车后应如何上牌  交易:首先要选定二手车进行交易,签订二手车交易协议和过户协议,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车检:将车开到车辆管理所进行外检,主要检查发动机号和大架子号与原车是否相符,车辆是否有盗抢嫌疑等。  选号:二手车不允许选择个性车牌,所以必须经过机选号码来确定新号牌。  更换号牌:在车管所规定期限内,拿旧号牌到车管所领取新号牌即可。  另外,如果你想卖掉旧车后继续使用自己的车牌号,也可以申请保留原号。

  • 一、交易车辆必须合法
    交易的车辆必须具有以下证件: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真实、合法、有效。并且不属于下列车辆: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交易行为必须合法

    (一)卖方必须对交易车辆具有所有权或处置权。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2、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三)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公司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是办理过户手续的必要材料。另外,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车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四)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养路费缴付凭证;
    6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完成车辆转移登记后,买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养路费变更手续。

    三、注意售后服务方面的约定。二手车经销企业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也可以双方协商做其他方面的约定。
  • 私家车报废年限怎样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对于非营运车辆,行驶60万公里后将采取“引导报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