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就是我丈夫婚前买的,结婚后我帮他还了5万借款。万一人们离了婚,这幢房屋我能否分到一半,或是一部分?

2020-02-28 17:4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的债务,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现在要离婚,由于房子是婚前财产无法分割不了,那婚前的债务是可以追讨的,婚后偿还债款的一方由于无法获得房屋的分割部分,则可以依法请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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