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的审查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公司税务
2020-02-28 13:43: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如下:
    一、注册分公司所需资料。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集团控股成员为本市企业的提交该企业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集团控股成员为外埠企业的提交当地登记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股东出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册分公司的具体流程。
    1、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
    2、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4、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5、将备齐的公司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6、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公司注册登记费。
    7、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 外商独资企业的特点是:
    1、除土地外,企业的投资百分之百为外国投资者所私有,没有中国投资者参股。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外国投资者独资,也可以是若干外国投资者合资。
    2、独立经营,没有中方参与经营管理。
    企业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3、自负盈亏。经营收入除按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后,完全归投资者所有和支配。企业终止,应当及时公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 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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