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叫人借钱,但是我母亲在她的名字后面写了一个担保人。

2020-02-28 11:1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已经抵押的房子,在向法院起诉时是否还要申请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原告本身就是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因在抵押权存续期间,该房屋的产权人(即被告或债务人)无法将该房屋进行买卖、过户等,起到了与法院保全相同的效力,原告无需再向法院申请保全该房屋。
    2、如果原告不是抵押权人的,则被告有可能在诉讼中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将该房屋出卖,从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影响原告胜诉后的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告的房屋已经设定了抵押,但原告仍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则法院来查封房屋产权,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1、一般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债权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债务人未被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2、连带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合同纠纷产生,债权人即可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赘述责任。
    3、担保合同没有明确的担保形式的,以连带担保责任来判定。
    补充:一般担保为第二顺位,连带担保为第一顺位,没有明确担保形式的也按第一顺位。
  •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具体可以咨询法治中国律师网的在线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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