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的同事开了信用卡,把我登记为紧急联系方式,现在他违反了合同,约有7万人被法院起诉,最近开庭,法院通知了我出庭。 我该怎么办?

2020-02-26 09:5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追讨起诉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等,并应当在七日内,做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
    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 信用卡逾期后的补救措施:

    1、持卡人应该及时还清所欠的款项;

    2、如果是因银行方面的原因,或其他无恶意拖欠信用卡还款的行为造成信用卡还款逾期,持卡人可以向银行申请个人异议处理进行消除;

    3、要提醒广大持卡人:如果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千万不要想着销卡来清除。

    4、法律规定:从2012年开始,央行出台对信用记录保存时间的新规,根据规定,个人信用记录的保存时间变更为五年。这意味着持卡人如有不良记录,五年以后,不良记录自然就会被新的记录所覆盖了。因此,产生不良信用后最好的办法是继续用卡并保持卡片的长期良性使用,才能通过未来的良好信用交易还个人信用记录以“清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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