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他的叔叔想借钱,我把钱转给他的叔叔,然后我的朋友去外地联系他,我向他叔叔要钱,他叔叔说我不认识你,他说他的侄子借给我。

2020-02-26 08:4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具有合同的性质,并不是说只有写上合同两个字的文书才叫合同,同时合同的形式也有很多,口头合同也是一种。
    如果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就无须再写借条,以免重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合同中已经明确借款,且双方签字确认,这就够了。
  • 你好,对方借钱不还,只有转账记录的话,较难通过诉讼来要回,只有转账记录的话,只能证明你给过他钱,不能证明你们之间是借贷关系。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单凭转账记录恐无法获得支持。
  • 仅仅凭借借条,您是很难证明借款事实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对方实际收到您交付的款项为合同成立的标志。所以,除了借条之外,您还必须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或者是转账记录或者是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您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对方,否则对方可以以虽然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实际收到欠款为由进行抗辩。
    如果有借条、收条或者转账凭证的,在对方不愿意还的钱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的钱。判决生效后对方还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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