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离婚判决书都拿了 男性家中说她们撤销了离异 可是我的判决书还要 那样能算离异呢

离婚
2020-02-25 19:0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特别规定是: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呢?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加盖法院公章后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然后带上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办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