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企业租赁了我区集体用地25年,如今该企业规定给他办临时性土地使用权证,那样行吗?

2020-02-25 12:0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证书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 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
    (五)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 办理土地使用证,确定土地权属,可以预防很多土地纠纷的出现。那么,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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