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企业营业执照和房屋租凭合同能够办得到暂住证吗?

2020-02-23 16:0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最高可处500元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犯罪不报告的,最高处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专家提醒房屋出租人,要进行详细登记记录租赁人的相关信息,如果目前没有登记的,应尽快补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上罚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  
    (二)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三)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四)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  
    (五)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 2009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类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又做了进一步规范。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解释第3条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针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关系的问题,可以说,房屋租赁合同解释是更为合理和符合社会的价值取向的。鼓励交易,重视物尽其用,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和最大化利用,从而增进社会最大多数人之福利,是涉财产性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
      出租房屋因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及时或者相关审批材料不全导致暂时不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审批的,如果在诉讼中,出租的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已消灭,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法律障碍和事实障碍的话,法院应当认定租赁合同有效,以鼓励房屋承租关系延续,保障房屋经济价值最大化,也避免房屋继续寻租产生不必要的交易成本。
      如果出租的房屋本身就是违法违章建筑,不符合城乡整体规划,也不可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审批的,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认定合同无效。
  • 营业执照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具体的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咨询,办理营业执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提供公司名称。
    2,提供股东、法人和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3,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
    4,提供公司的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2份。

  • 1、在婚前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倘若离婚了,公司经营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
    2、如果婚姻期间,公司的财产有所增长,那么增长部分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增值部分是通过生产经营而产生的,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
    3、如果有从公司提取的分红,那么分红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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