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死了,房子的继承需要去公证处继承公证吗?

2020-02-22 20:50: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因血缘、婚姻、收养而与他人产生的相互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盖有人事、劳资、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内容详见证明信参考样本。  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信件与信封或邀请信或在境外居住的证明(如护照、绿卡等)其中任意一种。证明信参考样本中“域外亲属关系”一栏要求开具。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受托人还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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