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目标由于聚众斗殴,致人身亡,被拘捕进去,到是许多直接证据证实他不去,这都已过两月,为何罪行還是这一??

2020-02-22 19:5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需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条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被刑事拘留说明涉嫌犯罪,涉嫌罪名为“聚众斗殴罪”。

    这类案件由于参与人员较多,比较复杂。根据犯罪情节和社会影响以及危害程度决定判刑标准。

    《刑法》处罚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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