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被打了,对方先动手,我妈妈抓着她的头发。 现在我母亲住院5天,医生告诉我可以出院,不应该出院,医疗费是谁出的,对方一次也没来过医院

2020-02-22 14:0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治疗的,就会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遇等。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收据(收费凭证)、费用明细表、处方、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
    这里的收据(收费凭证)应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凭证,如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等。  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
    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  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 交通事故引发的打人事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由加害人赔偿损失。
    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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