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日退休,以为这两天工资支付了,公司有三个上司,其中一个同意了,另一个不同意公司的工资必须在25日支付才能结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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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公司却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
劳动监察大队,由其责令公司支付拖欠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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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债权优先于担保
物权(
抵押权)。
2、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享有人可以在破产分配中直接就该担保物权获得优先清偿,不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如就担保物的价值清偿后仍不能全额偿还的,剩余债权可以普通债权的形式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3、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罚款及普通债权,但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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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会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2、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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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