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分开了五年,有两个孩子,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现在我的女儿和我在一起。我想离婚。只要我的女儿,家里的一切,我不想要,

离婚
2020-02-21 18:0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条文《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如果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为了考虑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一人一个。而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孩子两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十岁需征求孩子意见。
      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有一方得到两位子女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