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职了,我就是3月24号上下班上升6月1号第一个月上下班到了一个星期,5月沒有休假,那时候薪水说成记件如今帮我说见习期180一天随后我朋友她们全是6000多发来5500,我可以告企业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21 16:5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实习生如果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放的工资不能作为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应按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一次收入4000元以下扣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扣除20%的费用),剩余部分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 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有地方法规对劳动定额作了特别的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数量(一般指产品合格数)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是按劳分配的一种体现方式。
    计件工资制的工资计算方式采用:产量×计件单价的形式。
  • 不发工资,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