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了15年社会保险,之后在哪里领养老金? 你是本地人还是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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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领取,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及所在地无关):
1、当事人的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2、在退休年龄前,当事人的社保缴费年限或者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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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到了退休年龄,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退休,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
退休的两个条件:
1、达到退休年龄(男60,女55);
2、连续缴费年限达到15年。
退休是指在达到年龄时是在职的,也就是有单位的,由单位办理。
另一种情况是按自谋职业者的身份一直缴纳养老保险,到符合条件时由社保部门审核后,办理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可以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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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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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退休金和养老金最大区别就是缴费问题。
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
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
退休金,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企业制订的退休办法,应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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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