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资询一下我丈夫在安全一贷了4万元钱本钱还完后贷款利息沒有还完如今不还了行吗!是平安公司里的销售员给贷款担保贷的

2020-02-20 17:0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正规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出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放高利贷 而借款人又没及时还钱,告到法院 即使法院受理了 也只能判借款人偿还你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的利息,4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你的问题应该还涉及到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如果你赢了官司,在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你可能仅仅赢了一纸判决。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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