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爷爷是户主的儿子的女儿,但爷爷去世了,奶奶写遗嘱把她的房地产交给妈妈,同意叔叔不执行怎么办?

2020-02-20 11:3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2,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3,房产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过户手续4,《继承法》中相关规定: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的格式: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 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嘱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有: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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