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时撞到了一个人。当时,对方要了3000元说他很好。四天后,他要求住院治疗。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0-02-20 07:3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人如果属于你的全责,如果被撞人确实身体还存在问题,而且和被撞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你就应该承担责任,否则就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规定,
    1、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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