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企业工作了四年零一个月,单位要求我派我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六个月,我不想去,毕竟我刚结婚两个月,毕竟,不是很年轻,计划怀孕,强迫我不去自动分居,昨天没有多少签字,现在不想去,请可以申请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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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
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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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自动离职的,按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
2、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3、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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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
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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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
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
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
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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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