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在班里总欺负所有同学包括要钱与东西的学生家长哭喊着让班主任管教自己的孩子,声称自己管不了,打也没关系,结果因为老师打了她家孩子一下,竞跟老师要三十万的赔偿金,因为这事儿校里不让这位老师当班主任了,其他学生与学生家长都不同意,因为这位老师太敬业了,为此其他家长找到了学校的校长,校长没有给出明确的结果,我是这个班的学生家长

其它
2020-02-19 05:01: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