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小孩在幼稚园被小孩子咬到,幼稚园也紧密配合人们去去医治了,但好啦以后有伤疤,这样的事情我可以规定幼稚园去修补或是赔付吗。另一方父母有义务吗,必须赔付吗?

其它
2020-02-17 10:1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受到幼儿园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我的补充::2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车祸责任赔偿中,间接财产损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损毁,而是如果不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然会获得的利益。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是否赔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被狗咬伤后不要轻易签和解协议   “私下和解”只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言,若受害人签订和解协议后病情恶化,无法再向动物饲养人另行主张权利,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护。   如要签订可就后续治疗相关事项详细写入和解协议,确保受害人病情出现变化也有保障。
      此外,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保留医院诊断书、各项体检收费票据以及派出所的报案登记等证据。   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双方在公安部门达成调解协议,即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是对赔偿一事的权利义务约定。   被狗咬伤后的维权途径   要分两种情况,如果被咬的不厉害,经过治疗之后无大碍的,属于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与狗主人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受害人进行举证,如监控录像、目击者口供、医院诊断证明等;而对于造成重伤甚至死亡的,就成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此时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民事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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