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儿是那样的,我那时候过人行横道出车祸来到,膝关节带伤。那时候没警报,因为膝关节的伤不可以上下班,能够向肇事人明确提出误工费这种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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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
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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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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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通常如下进行确定: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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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