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邻居弟合伙人买的一个玉米收割机,我弟有贷款,如今令人给提起诉讼了,人民法院如今得用玉米收割机来做质押,给被查封了,重要人们买的玉米收割机如今都还没产权过户呢,還是原买车人的姓名,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2-16 19:35: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没有依法根据法律规定来约定利率的,则不一定会受到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了如果利率在百分之三十六以上,则不会依法进行保护,但是如果是百分之二十四到三十六之间的,已经支付的法院会依法判决支付,并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申请查封。
  • 如果货物已经抵押给当事人,当事人也申请了法院将货物查封,那么,在法定的查封时间内,其它法院是不能再查封的。但是,法院可以轮侯查封。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
    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义务,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基础,由婚姻法所赋予的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目的是维持两性家庭关系的稳定。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对方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对方,一般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后如果对方仍不还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自身没时间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根据借条约定的内容,并结合其他证据,建议你带上书面材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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