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的房子要被拆除了。我有兄弟、嫂子、侄子和侄女。我结婚了,但我的户口仍然在我母亲的家里。你有权分开房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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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遗产的
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
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关于分配原则以及继承范围,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如果发生争议,各继承人应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4,如果房屋面临拆迁,各继承人可以协商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以房换房;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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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
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
2、现有
动迁政策有两种:
一、按照人口来安置,
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
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
4、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5、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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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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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