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掏钱买的房屋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没我我老婆的姓名那麼我和老婆离异她能分这一房屋吗

2020-02-14 08:43: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赁合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住宅租赁合同,一类是工商用房租赁合同。在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又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
    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约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标准由政府统一规定;而私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原则均分。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4、【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当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对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财产的分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